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富杰涉嫌受賄、洗錢案提起公訴
央廣網北京11月29日消息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貴州省林業(yè)局原一級巡視員張富杰涉嫌受賄罪、洗錢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富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黔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富杰利用擔任貴州省原平壩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原平壩縣縣長、縣委書記,貴州省安順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貴州貴安新區(qū)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貴州省林業(yè)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虛設債權債務,掩飾、隱瞞其受賄犯罪所得,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