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月起外賣無封簽可拒收
中新財經2月24日電 據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對檢查中發(fā)現未使用封簽對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消費者在接收餐飲外賣食品時,如發(fā)現外賣封簽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簽已破損的,有權拒絕簽收,并可以通過照片、視頻等方式留證。
浙江要求各地應指導督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規(guī)范使用外賣封簽,并加強日常檢查,自2022年3月1日起,對檢查中發(fā)現未使用封簽對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規(guī)定依法查處。
據了解,網絡餐飲第三方平臺應當落實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控責任,督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經營活動中、外賣騎手在餐飲外賣配送過程中規(guī)范使用封簽,并建立健全餐飲外賣封簽使用的消費評價和投訴處理機制。外賣封簽由餐飲服務提供者按外賣封簽的相關要求自行印制或向外賣封簽印制者購買。
餐飲外賣配送人員、消費者發(fā)現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未規(guī)范使用外賣封簽的,可以向屬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網絡餐飲第三方平臺應當落實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控責任,督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經營活動中、外賣騎手在餐飲外賣配送過程中規(guī)范使用封簽,建立健全餐飲外賣封簽使用的消費評價和投訴處理機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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